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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009-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 
点击数:305 更新时间:2009/12/22 0:00:00
 

关于宁波城市学院成教分院2009-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

 

各任课教师

经报请总院同意,2009-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停课考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元月4-2010年元月22,现将本学期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日程安排           

1、统一考试的课程,大二:14-18号考查课考试,111-115号考试课考试;大一:111-115号考查课考试,118-122号考试课考试。请大二各任课教师在2010年元月4之前结束教学任务,大一各任课教师在2010年元月11号之前结束教学任务。考试安排在期末停课期间进行,考试日程由成教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。具体考试日期、地点见“考试日程安排表”。

2、考查的课程,由任课教师在1220前到教务处联系安排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。

二、期末考试试卷的送印要求

1、所有试卷请各任课教师按成教学院统一规定的试卷格式纸书写,并发电子邮件到 (大二)hufan1979@hotmail.com联系人:胡老师 ;(大一)378453195@qq.com联系人:金老师(请注明任课班级、课程及任课教师姓名)。邮件发送后若在近期未收到回复,请与办公室联系: 27662707。联系人:丁老师(549681

2、试卷按规定必须同时送交两份:A卷、B卷 及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。

3、送交试卷时间:统一考试课程试卷需在20091225之前送达成教学院软件校区教务处;考查课程试卷需在商定的考试时间前7天送达教务处。若超过送交时间,请教师自行印刷、装订。

三、试卷批改要求:

任课教师原则上需参加该门课程的监考,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,请提前与教务处联系,以便于安排。参加监考的教师在考试结束后,将试卷直接带回批改,三天之内将试卷及成绩报教务处;未参加监考的教师,需在该门课程考试结束之后的一天之内到教务处领取试卷批改,三天之内将试卷和成绩报学院教务处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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